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考虑到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风险承受能力,要通过鼓励市场主体签订较高比例中长期合同、研究建立发电固定成本回收机制等方式,促进形成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价格良性互动。
国家发改委表示,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更好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2020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做好省内和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含优先发电)合同签订的组织协调。明确合同细节,尽快在2019年末或2020年初完成签订工作。
通知显示,鼓励大水电、大核电、高效清洁煤电等跨省跨区优先发电电源与受电省签订5年或10年以上的长期合同。鼓励市场主体协商签订中长期合同时,充分借鉴上下游电价联动机制经验,采用灵活可浮动的价格机制,理顺和打通电力及其上下游行业的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