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近日分别与土耳其、捷克、阿根廷核安全监管部门签署了核安全合作协议,为我国核电“走出去”提供了有力支撑。
G20杭州峰会期间,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与土耳其原子能机构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与土耳其原子能机构关于核安全领域合作的安排》。国际原子能机构第60届大会期间,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分别与捷克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和阿根廷共和国核监管局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与捷克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核安全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与阿根廷共和国核监管局关于核安全监管技术合作和信息交流的协议》的签署。
核电“走出去”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我国已与多个国家就核电“走出去”洽谈了合作协议或建立起了合作关系,土耳其、捷克、阿根廷是我国核电“走出去”的重要出口对象国。与上述三国签署核安全合作协议是落实习近平主席在第四届核安全峰会上提出的“对外推广中国核电安全监管体系,帮助有需要的国家提升安全监管能力”要求的具体举措,将为核电“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将落实协议内容,与上述国家的核安全监管机构开展有针对性的双边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