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府通过2012年0381号法令同意矿业能源部行使国家核能和放射性物质政策职能。同样,它有权规定哥伦比亚境内核放射性材料安全管理的法规条例。该法令还规定了设立职能部门,践行本国对国际条约的履行责任,并不断更新国家对核材料的统计报告和登记制度,并且推动国际和各国标准的执行,以及各类与和平利用核能相关的事宜。
因此,矿业能源部在国际上被认为哥伦比亚核事务监管机构或监管机构。
这些职能的发展已委托给能源部,特别是核能部。核能部还作为与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的国家联络处,负责与和平利用原子能技术合作有关的所有事务。
来源:哥伦比亚政府
矿业能源部
Calle 43 No. 57 – 31 CAN – 哥伦比亚波哥大DC | PBX:(57)+1 220 030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
邮政编码111321 |司法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7:00至下午4:00 |全国免费电话:018000 910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