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颁布新的核法规

2017年3月31日,政府公报发布了土耳其原子能机构(TAEK)关于“核电站建造监管”的新条例,它规定核电站的建设,制造和安装等活动需等到核电站业主和电站建造监管当局签署服务合同并上报给土耳其原子能机构后才可实施。

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电站建造监管当局的授权范围需要明确,授权许可有效期5年。
另一项关于“核电站运营单位,操作人员认证和培训以及操作人员资质证书”的条例2017年4月5日发布在政府公报上。
相应地,电站安装或运营单位需对电站的安全运行负责,承担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管,需考虑设施的特点,许可条件,管理要求和相关法律。
另一项关于“核设施管理体系”的发布在2017年4月8日。根据内容,组织设立,运营或关闭一处核设施都应该提交一套管理体系,建立,维护和不断完善安全文化。

核电站的结构,体系和设备等相应的设计,规划和制造等内容都需遵循较保守的安全要求。因此,它们应当受更严格的法律和标准约束,由能够实施相关法律和标准的专业人员或机构执行审查。
注:TAEK宣布之前公布在政府公报的核定义条例废止。

Manisha Vasumithran

Manisha Vasumithran

Manisha Vasumithran is a writer who loves to put thoughts and feelings into words. She worked for NGO, a social media page, and other websites, providing quality content as a freela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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