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拟签署徐大堡核电3、4号机组总合同 金额逾17亿美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联邦政府关于在中国合作系列建设徐大堡核电站机组的议定书》约定,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和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拟于近期与俄罗斯原子能建设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总合同》,合同金额为17.02亿美元。

根据合同,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的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计划分别在2021年10月和2022年8月开工,单台机组建设工期69个月(其中4个月为冬季施工间歇期),两台机组建设间隔10个月。

上述两台机组由中俄双方合作建设,采用俄罗斯设计的VVER-1200/V491型反应堆装置,拟配备国产汽轮发电机组,参考电站(核岛)为列宁格勒核电厂二期(二期1号机组已于2018年3月建成投运),核岛额定热功率3212MW(1MW=1000KW),电站设计运行寿命60年,寿期内年平均设计可用率不低于90%。

在徐大堡核电站3、4号机组的合作中双方角色分别是:俄方对电站设计承担总体技术责任,负责核岛设计,参与仪控等系统的联合设计,负责反应堆压力容器等核岛主设备以及部分核岛辅助设备的供货;为俄方设计范围转中方供货的核岛设备以及首炉核燃料提供技术规格书;在中方实施的设备采购、建安、调试过程 中提供伴随服务。

中方负责电站总平面规划、常规岛和BOP设计,按双方合同分工,分阶段牵头或参与仪控等系统的联合设计,负责核岛其余设备及全部常规岛和BOP设备供货,负责电站建安、调试等工作。

Aasem Abuzeid

Aasem Abuzeid

Aasem Abuzeid is the Director for MENA Region. He acts as a leading marketer in Arabic-speaking countries. He is also the COO and lead-developer of N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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