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据了解,该目录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及海南省的外商投资,其中,云南、宁夏、海南、新疆等省份鼓励太阳能制造业等的发展。
在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中主要包含新能源发电成套设备或关键设备制造(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地热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垃圾发电、沼气发电、2.5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设备),以及新能源电站(包括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生物质能等)建设、经营两个主要方向,其他非传统能与核电站和水电站等也有相关类目。
目录取消了在“核电站的建设、经营”和“电网的建设、经营”中的中方控股要求,可见,在水电、核电及新能源领域,中国对于外商的开放程度日渐提高。